4月25日,一則并不起眼的消息——由中國核動力研究設計院研制生產的首批國產化堆照鍶-89核素正式交付成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釋放了一個頗為重要的信號:作為放射性藥物原料的醫用同位素,正在加緊布局國產化。
放射性藥物或曰核藥,廣泛應用于腫瘤診療、心肌顯像、神經退行性疾病早期發現和炎癥組織成像診斷等,堪稱核醫學的“靈魂”。其市場體量相對不大,對于生命健康保障的重要性卻無可替代。
目前整體處于上升通道的醫藥行業,必然會帶動放射性藥物這一細分市場的蓬勃發展。但在監管、研發、生產等方面,我國放射性藥物發展還陷于若干桎梏,尚未做好昂首闊步的準備。為探尋破解之道,本刊記者對話了中國同位素與輻射行業協會秘書長郭麗莉。
上市許可人制度為核藥“松綁”
記者:總體來看,我國放射性藥物的現狀和前景如何?
郭麗莉:當前國家正推動發展“精準醫療”,也即個性化醫療,根據個體不同的內環境信息對疾病有針對性地進行診斷和治療,由此看放射性藥物是有很大優勢的。
放射性藥物按其用途可分為診斷和治療兩大類。其中診斷用放射性藥物又可分為單光子放射性藥物和正電子放射性藥物,它們可結合單光子斷層掃描儀(SPECT)或正電子斷層掃描儀(PET),在分子水平上研究藥物在活體內的功能和代謝過程,實現生理和病理過程的快速、無損和實時成像,相比一般的顯像類醫學診斷有著質的飛躍,為真正意義上的早期診斷、及時治療提供了手段。
因而有種說法將其稱為“現代醫學高科技之冠”。核醫學科在全國大中城市的主要醫院中是標配,雖然放射性藥物使用量無法與普通化學藥物相比,但是應用的面卻很廣。
我國醫用同位素應用始于上世紀50年代。1963 年原衛生部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開始開展放藥檢定工作,1974年將醫用同位素納入藥品管理,《中國藥典》1977年版首次收載放射性藥品,1989年國務院發布《放射性藥品管理辦法》。管理層面有這種需求,也顯示了這一行業的地位。
近年來隨著人們對核醫學認可度提高,我國放射性藥物產業發展迅速,市場規模實現較快增長,但是與歐美發達國家相比仍有相當差距。這從核醫學裝備上就可以看出來,例如我國PET的人均擁有量遠低于全球主要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發展空間巨大。裝備要發揮作用,需要放射性藥物的配合,就像槍和子彈的關系。不論是與國際水平對照,還是和自身需求相比,都能看出核醫學包括放射性藥物在我國廣闊的發展前景。
記者:您剛才說到《放射性藥品管理辦法》,這一早年頒布的專門法規能夠適應現在的行業發展嗎?
郭麗莉:這一法規制定于1989年,很多方面與現在的實踐已不相符,在2017年修訂過一次,主要是對一些政府機構改革后的機構名稱和管理范圍等作了修訂,將監管職責統一到藥監部門,但是尚未涉及整個管理體系的問題,沒有達到行業預期。
就重要性而言,放射性藥物是不可或缺的,但從市場份額看,它又是一個比較小眾的品種——所有核藥的年產值加起來可能只相當于一個大的化藥品種的年產值。這也意味它在各方面容易碰到一些阻礙。
放射性藥物作為藥物要符合藥品管理的體系,但因為與化學藥物不同的屬性,它在實際中很難達到統一的管理要求。例如放射性核素有半衰期,過了幾個半衰期就無法使用,這和化學藥物的有效期不一樣。
我國放射性藥物管理體系在某些方面沒有和國際接軌,也帶來很多麻煩。按照我國法規,放射免疫診斷試劑屬于放射性藥物,而在一些歐美國家則并不屬于。藥品歸屬的品種不一樣,從開始研發到申報要求的各種文件都不同,要做的實驗、評價標準也不同,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進出口注冊和使用。再如碘-125的密封籽源在我國是按藥品管理的,而美國將其按醫療器械管理。這兩種方式不論哪種更嚴格,所屬體系是不同的。一個產品做得再好,如果要和國際接軌,出口到國外,就得符合對方的體系。
同輻協會十幾年來一直在推動《放射性藥品管理辦法》的修訂,希望既能夠實現對放射性藥品的有效監管,又能夠符合生產使用等過程中的實際情況。從國家行政管理層面看,我們這么大的國家可能有社會影響更廣泛、更緊迫需要修訂的法規排在了前面,但是隨著技術進步,放藥相關診療業務變得日趨復雜,所涉及的放藥品種、用量不斷增加,對臨床醫學的貢獻也越來越大,我們還是希望能夠從法律政策指導規范的角度,推動放射性藥物行業快速健康發展。
記者:作為《放射性藥品管理辦法》的上位法,《藥品管理法》近年來有沒有與核藥有關的修訂?
郭麗莉:有一個利好是2019年8月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中建立了上市許可人制度。此前藥品實行上市許可與生產許可“捆綁式”管理,申請藥品生產批準文號的單位必須是藥品生產企業。而上市許可人制度是將上市許可和生產許可分開的管理模式,取得上市許可的主體對藥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負責,生產企業對生產過程負責。上市許可的主體可以有很多種,生產企業或科研機構都有可能,這對激發市場活力、鼓勵創新、優化資源配置是非常有利的。
只要獲得上市許可這種主體資質以后,就可以擴大應用面,上市許可人可以授權別的廠家來生產。對于企業來說,不僅實現了在企業集團內的生產,還可以選擇更多合作方,大大有利于其藥品在全國范圍推廣。例如中國同輻或東誠藥業在全國建有很多放射性藥物配送中心,在沒有上市許可人制度前,一種藥品在北京的生產單位拿到了許可證,在上海還必須重新申報文號才能生產,哪怕是集團內的企業,也需要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委托生產的許可,才可以實現在異地生產,需要大量投入和較長周期,而現在則不再需要重新申請文號。
在藥品的行政管理中,放射性藥品是和毒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一起作為特殊藥品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設有專門的一個特殊藥品管理處進行管理。但從新的《藥品管理法》中可以看到,上市許可人制度的適用范圍排除了毒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唯獨放射性藥品不在排除之列。在這項制度出臺前,同輻協會和主管的藥品監督局之間有過深入探討,主管部門也認為放射性藥品適于采用上市許可人制度。相信未來相關的政策將會進一步完善,放射性藥物管理體系能夠更好地適應放射性藥物特點,在實現有效監管的同時滿足市場快速發展的需要。
新藥,為何十幾年空白?
記者:近十幾年來放射性藥品沒有一例新藥獲批,似乎放射性藥品審批速度變慢,原因在哪?
郭麗莉:我國對藥品管理普遍比較嚴格,不光是放射性藥物新藥申報和批準的時間長,普通的化學藥物時間也長。
近些年來新藥注冊速度不快的原因,一個是法規監管趨于嚴格,審批的流程和法規逐步完善。按照前幾年出臺的規定,藥品注冊過程中的實驗階段要求在GLP實驗室里完成。同時放射性藥物又必須符合輻射安全監管的體系。但當時我國并沒有既可以處理放射性材料,又具備GLP資質的實驗室。后來國家投入建設的一兩家這種實驗室也沒有大規模地投入運營,這就影響到放射性藥品新藥的研發和申報。
新藥獲批與企業自身的研發能力、管理體系也密切相關。放射性藥品生產企業普遍規模比較小,從事研發的能力和資金支持有限,受到成本的限制,這些年發展過程中注冊的新藥相比歐美國家還是比較少。從企業內部管理來說,生產普藥的大企業都會專設一個部門負責新藥申報,而放藥企業內部一般缺乏申報相關的體系建設和人才培養,對政策的掌握和流程的推進與普藥企業相比有差距。其實如果有動力去推動新藥研發和申報的工作,其前景是非常值得看好的,近兩三年已有持續向好的勢頭。
記者:如何推動企業加強新藥研發?
郭麗莉:現在國內放射性藥品大多數是一些老品種,產品同質化比較嚴重,沒人愿意去投入更多精力去做新產品的開發,結果就是沒有差異化的有競爭力的產品。
藥品研發的主體就在企業,高校和醫院起到的是輔助性作用?,F在主要問題就是研發的動力不足,市場的增量沒被開發,所以大家都去搶存量。為了推動新藥的研發和申報,同輻協會搭建平臺組織企業進行技術交流,促進科研院所成果盡快轉化為商用的藥品;定期與政府相關部門進行交流溝通,為新藥的研發、申報和批準取得一些政策上的支持;建立國際交流的一些平臺,將國際上先進的技術應用引入國內。此外也在開展一些體系標準方面的建設。企業應該主動跟上國外的新藥研發和應用的趨勢,例如國際上新核素的應用和放射性治療藥物的快速發展,都是值得我們深入學習的。
經過這次疫情,整個國家對于醫療衛生的需求增長了,大家的觀念也在變化,對于醫藥行業是一個有利于發展的大環境,放射性藥物產業也要跟上保障人民健康的時代需求。怎么讓放射性藥物或者整個核醫學領域在國家的醫藥應急管理方面發揮作用,我認為也是很重要的一個方向。
同位素不容斷供,國產化路在何方?
記者:放射性藥品的國產化情況怎么樣?進口或者國產化對這個產業有什么不同影響?
郭麗莉:放射性藥品指含放射性核素的,用于臨床診斷或治療的化學、生物制劑及其他核素標記藥物制劑,藥效主要源自放射性,所以核素是前提,如果核素不能保證供應,研發和生產能力也失去了意義?,F在所謂的依賴進口,主要指的是同位素。
目前我國同位素除了少數幾種外,絕大部分都依賴進口,這也是為什么核動力院生產鍶-89被認為是個突破。同位素的生產有加速器和反應堆兩種方式。就反應堆而言,國內的科研院所曾利用研究堆生產過多種放射性同位素,后因成本、反應堆使用、生產線建設等問題沒有實現大規模商業化。因此生產同位素,國內的相關核工業科研院所在技術上有良好的攻關基礎,通過研發和改進是完全可以實現的。更主要的問題還是國內有沒有堆來開展商業化的同位素生產供應。
同位素國產化替代這個問題,從不同角度看待可能會有不同答案。從企業的經濟效益上看,放射性藥品生產企業自身用量有限,如果建成一個同位素生產專用堆,按目前用量肯定會供大于求,那么作為堆的業主方就要尋求一些國外的市場以釋放多余產能。國外的堆也是如此,不只是面向本國供應,而是要進入全球供應鏈。
從全球一體化的角度,我們按現在這樣都使用進口的也沒有什么問題。但出現類似中美貿易摩擦這種情況,西方國家不按市場規則辦事,管制出口的話,我們就需要自己生產來保證穩定供應。一旦同位素斷供,就會影響到整個產業,而且醫藥不光是產業自身的問題,還關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需求。這就像從美國買的糧食比自己生產的要便宜,但是包括中國在內的很多國家還是力求自給自足。
記者:同位素國產化應如何推進?
郭麗莉:國內大大小小的研究堆有很多,可以生產同位素的堆也不少,關鍵是這些堆有沒有充分利用起來,以什么機制利用起來。
一個方案是協調幾個研究堆來生產。困難在于這些堆本身帶有科研和其它任務,需要協調生產時間。商用最基本的條件就是要穩定供應,這需要建立機制來解決。
另一方案是建造專用的醫用同位素生產堆。如果考慮整個建造成本,還有同位素的生產線、三廢處理等等,建造和運營成本非常大。按照現在國外的運行模式,堆的建造成本等不是完全計算在同位素生產成本里,類似于一個運營公司付一定費用租了堆的孔道來生產。當然,專用堆的好處是有利于大規模生產、保證持續穩定供應,滿足時效性。
同位素的國產化與普通商品還有著不同的特點,需要集合行政部門、研究單位、企業、使用方等各種力量,既要利用市場的調節作用,也要發揮我們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統籌協調,實現放射性藥品產業快速良性發展,促進我國核醫學診療水平的提升,為社會發展和人民健康做出積極貢獻。